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疫情防控物业服务行业责任的通知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机构:
7月15日以来,我市发生新一轮本土疫情,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及各物业服务机构,应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和物业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门岗管控制度。所有进出物业管理区域(包含写字楼物业管理区域)的人员(包含车辆进出)必须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测温、戴口罩”制度,特别是装修装饰人员进出小区应查验其核酸检测,督促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落实“一周双检”的疫情防控措施;针对健康码异常和省外来(返)蓉人员,务必落实“一扫一查一核”,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并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告。
二、配合做好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服务工作。及时了解物业管理区域人员流动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点人员排查工作,主动参与区域联防联控,同时配合街道社区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控及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三、配合做好经营场所提醒和督促工作。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社区做好对开设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酒吧、KTV、密室逃脱、剧本杀、网吧、健身房、棋牌室、洗浴场所等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和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室内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场所暂停营业的提醒和督促工作,督促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营机构落实自身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四、强化公共空间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消杀工作。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区域日常公共空间消杀,增加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业主高频接触的电梯按钮、门禁、通道把(扶)手等部位的消杀次数;保障小区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加大对消防设施、电梯、供水供电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巡查力度,确保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使用安全,全力保障广大市民居家生活需要。
五、鼓励“无接触”式配送、投递。物业服务机构根据小区出入口场地实际情况,合理设立指定专有场所放置快递、外卖等,引导业主有序安全收寄快递、外卖,同时配合做好快递消杀工作。
六、提升企业自身防疫。各物业服务机构应落实物业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责任,对食堂、宿舍等重点区域以及门岗等重点岗位疫情防控情况开展检查,加强员工培训,并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物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切实做好个人卫生安全防护,按照属地社区要求做好个人核酸检测,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组织物业从业人员做好疫苗接种,特别是60岁以上从业人员的接种,确保疫苗接种全覆盖;倡导全市物业从业人员非必要不离蓉,落实“两点一线”工作要求。
七、加强宣传和引导。采取音频播放器、宣传栏、电子屏、业主群、小区刊物等多种方式,提醒业主、房屋使用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宣传引导业主减少聚集性活动,自我提高防范意识,做好自身防护。
八、加强督促指导工作。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既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又不得层层加码;市住建局每日将对全市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物业服务机构未能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予以通报,确保物业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8日